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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1.其中一方須設籍於本市或於本市就業或就學者。

 2.婚姻狀態:報名時雙方為單身至遲應於聯合婚禮活動前一日前至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如未於前揭時間完成結婚 登記,視同棄權,取消參加婚禮資格,本活動將不提供證書、禮品及婚禮照片;如有獲得抽獎,亦取消資格。

 

報名方式
1.統一採線上報名,毋須費用,請填寫雙方基本資料、通訊電話、Email信箱及溫馨小故事,並上傳佐證圖片(如雙方皆未設籍臺北市,其中一方需為在臺北市就業或就學,請上傳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系統將寄發報名完成通知信,即屬報名完成。

2.報名資料欄位詳參附件檔案。


 
附註

  1. 未成年人結婚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2. 除婚禮日期固定外,其餘婚禮主題、時間、地點等以新人講習會現場說明為最後之確定。
  3. 本局贈送參加聯合婚禮每對新人:婚禮攝、錄影檔案、合照及禮品各1份(檔案與合照於婚禮結束後1個月內寄出)。